前兩篇文章的重點不是支持“劈腿合理化”、“男性嫖妓萬歲”這種謬論,而是強調所謂的男女平等即使在21世紀也從未真正實行。


你可以愛惜身體、遠離愛滋,但不要忽視性工作者生存的權利;你可以潔身自好、煙酒不沾,但抽煙跟喝酒都是一種自由。當然這些都是以“不妨礙他人自由、不造成別人困擾”為前提,然而衛道分子不會用腦思考,他們一味的批評跟指責,最後把社會、政府的無能統統歸咎於中下階層。


女權主義包括了生產權、墮胎權、教育權、投票權、性騷擾等等,以現在的外界眼光來看:不孕、墮胎都是可恥的,而孩童出生必定是冠上父親姓氏(包括妻子本身),有些國家甚至不允許女性參政,更遑論一夫多妻的制度在中東、亞洲國家還是歷久不衰。究竟18世紀就開始革命的女權主義到現在有沒有落實?有些國家的確開始由女性擔任議員、法務部長、總統等職位,但這從來不代表落實。


父系社會的制度讓人們可以接受男人逢場作戲,卻不能接受女人尋求一夜情、男人開放就叫經驗老到,女人開放就叫蕩婦淫娃、男人做家務細活稱作溫柔貼心,女人做針繡縫刺沒一句稱讚話;我從來不覺得女人有義務學習做飯燒菜,更不認為男人有什麼權利可以下班便喝酒看球賽,而把衣服全部丟給妻子處理。


如果純粹以工作能力來評論男女高低,男性除了四肢發達做粗重工作能贏之外,其他職位應該由女性包辦到底。社會上充斥著許多單親家庭、孤兒寡婦,她們一旦失去平日家中的經濟支柱就驚慌失措;就像那些考試來臨才死命背書的學生,他們的共通點就是“雖然知道總有一天要去面對,卻依然不當一回事”。


受過同樣的教育,成績甚至名列前茅的女性,為何在婚後依賴男性做為經濟支柱?除了社會壓力、根深蒂固的制度、職場上的灰色地帶,那些女性大多缺乏自信,她們寧可相信另一半的胳膊也不願意相信自己手中擁有的知識跟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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